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今年大规模扩招100万人。”相较于高职院校的其他生源来说,退役军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特殊性体现在很多方面。例如,退役军人的学历层次不齐,涵盖从初中毕业、高中毕业、大学在读到大学毕业等。同时,随着军队改革的推进,退役军人的类型也在逐渐增多,包括士兵、士官以及军官等。招收这样多元化类型的退役军人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对于高职院校办学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高等职业教育体系需要进一步深化自身改革,满足退役军人学历和技能教育的需要。
高职院校的专业开设应当强化就业导向。正如政府工作报告中将高职院校扩招放在了“多管齐下稳定和扩大就业”部分一样,退役军人最强烈的需求并不是接受高职教育,而是寻找就业单位,退役军人接受高职学历教育和技术技能教育,其目的也是为其就业服务。因此,高职院校需要在专业设置中以各种形式增加就业岗位的确定性,以增大对退役军人的吸引力。例如,采用现代学徒制、企业订单等形式,使退役军人入学时就与企业签订就业意向合同,实现入学即就业。学习形式也需要考虑到他们的特点,尽可能将学习的地点放在工作场所,并利用好1 x职业等级证书制度,加大弹性学习的力度。
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应当考虑军民融合。为了提高现代化的作战和保障能力,部队正在转型为一个学习型组织。退役军人除了掌握必要的政治和军事素养外,还会按照部队要求掌握一定的军事技能。在招收退役军人的过程中,应当对其已有技能加以测试,为面向退役军人的专业设置提供科学规划基础。学校还要综合考虑退役军人个人已有军事技能、个人愿望、现有岗位以及专业建设情况,向退役军人推荐专业。
高职院校的管理方式应当尊重退役军人特点。退役军人的管理不同于传统的学生,首先,退役军人的年龄普遍大于高中应届毕业生。其次,退役军人已经长期适应了军营文化,而军营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明显的不同,因此退役军人在重新适应校园文化的过程中,其自身携带的军营文化基因往往会造成各种各样的冲突和矛盾。高职院校需要通过加强针对性管理,通过邀请校内外各领域的相关专家,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案,共同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的再社会化过程。
相关部门协调应当打出组合拳。由于退役军人职业教育的相关管理部门涵盖了新成立的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门、人社部门以及教育部门,各个部门对于退役军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相关政策,但是当前又存在条块分割,相关政策之间尚不能形成合力。因此,需要上级部门统一做好沟通协调,通过精心的顶层设计,将各部门与退役军人职业教育有关的优惠政策进行统筹规划,由原先的各自出击,转变成组合拳,为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提供高质量教育提供有效保障。
高职院校应当深化机制改革。《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鼓励支持设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集团(联盟)”。因此,高职院校可尽快通过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的形式,深入办学机制体制的改革,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做好退役军人的职业教育。考虑到退役军人的特殊性,面向退役军人的职教集团应当由政府部门牵头,特别是由省级相关部门牵头。职教集团内的运行机制不能全盘使用行政化的方式,而需要参考市场化管理方式,让参与职教集团的各方都能获得利益,这样才能有助于退役军人的职教集团长期、持续的发展。
总之,退役军人的职业教育不仅仅是单纯的职业教育问题,更是退役军人的再社会化、再技能化和再职业化的问题。做好退役军人的职业教育工作,需要退役军人自身以及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协助退役军人更快更好地重新融入社会。正如美国通过退伍军人的教育援助,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大发展一样。我们也期盼,高职院校通过面向退役军人的扩招,能够在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深层次改革的同时,实现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和质量的大发展,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保障。(作者:徐坚,单位: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2019年4月16日09版